2026-04-09 15:37:17 |
各教学单位: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长沙南方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南职字〔2017〕180号)及《长沙南方职业学院学生课程重修管理办法(试行)》(南职字〔2025〕189号)等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2026届及往届毕业生课程重修考试(以下简称“毕业重修考试”)定于2026年4月至5月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修对象及范围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2026届及往届毕业生,可申请本次毕业重修考试:
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初修经正常补考后成绩仍不合格者;
初修缺考或课程成绩被认定为零分者;
因转专业、休学等学籍变动,致使部分课程未取得合格成绩者。
二、重修方式
本次毕业重修考试原则上采用“自学与教师辅导相结合”的重修方式。
三、报名及缴费安排
(一)报名及缴费时间
2026年4月9日至4月15日16:00,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流程
第一步:2026届应届毕业生到辅导员处报名;往届毕业生到专业所在二级学院教务秘书处报名或通过指定邮箱报名。
表1:往届生报名联系表
| 二级学院 | 报名邮箱 | 联系人 |
| 航空旅游学院 | 490996404@qq.com | 田老师 |
| 教育与体育学院 | 1489836028@qq.com | 张老师 |
| 人工智能学院 | 464548754@qq.com | 曹老师 |
| 数字商务学院 | 363131306@qq.com | 唐老师 |
| 建筑工程与设计学院 | 307217768@qq.com | 周老师 |
| 机电工程学院 | 258546651@qq.com | 汤老师 |
第二步:学生报名时须认真填写《课程重修申请表》,明确重修课程信息及重修方式。二级学院需严格审核学生学籍状态的有效性、课程成绩的达标情况等,审核确认后汇总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第三步:4月15日下午17:00前,各二级学院教务秘书登录教务系统完成报名缴费数据确认。如有未完成缴费的学生,均视为放弃本次毕业重修考试。
(三)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大中专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每科重修考试费为20元。学校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出现乱收费现象,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教学单位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考核组织与管理
考核方式:重修课程考核方式原则上与正常课程考核方式一致,具体按课程标准执行。
考核时间:本次毕业重修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组织:由教务处统筹组织与监督指导,课程开课单位具体实施,学生所在二级学院负责具体组织工作。各课程开课单位应严格依照考试管理规定,做好命题、监考、阅卷等工作,确保考试公平、公正、规范。
补考与缓考:本次重修考核不合格者,原则上不再安排补考,但可在规定学习年限内申请再次重修。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参加考核的学生,可在考试前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缓考申请,经审核同意并报教务处备案。
五、成绩认定与记载
成绩评定:重修课程成绩由任课教师依据学生的考核成绩综合评定。
成绩记载:重修课程成绩按学生本次考试实得分真实、完整地记载,标注“补考”,并归入学生本人成绩档案。
成绩查询与反馈:考核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学生可登录系统查询重修成绩。如对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成绩复查申请。
六、工作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务必将相关事项通知到所有应参考学生,做到应考尽考,对往届毕业生须点对点通知到位,并明确告知本次考试的重要性。
(二)各开课单位及二级学院应做好重修过程材料的归档管理工作。
(三)具体组考事项另行通知。
(四)教务处值班电话:0731-88120061(上午8:00-12:00,下午14:00-16:50)。
七、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若与上级政策法规相冲突,以上级政策法规为准。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6年4月9日
附件:1.课程重修申请表
2.课程重修统计表
附件1、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