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09 10:47:29 |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及《长沙南方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南职字〔2017〕180 号)相关规定,我校开展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全面核查。
经审查,发现陈文强等 57 名学生(具体名单见附件)休学期满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交复学材料,且根据其学业进度及剩余时间评估,无法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完成学业。现依据《长沙南方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六条之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对陈文强等 57 名休学期满逾期未复学学生作出退学处理。
因部分学生(具体名单见附件)通过多种方式仍难以取得联系,无法直接送达退学处理决定,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公告期自 2025 年 5 月 9 日起至 2025 年 5 月 18 日止,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如对上述退学处理决定存在异议,相关学生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 日内,向学校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逾期未提交书面申诉的,将视为自动放弃申诉权利,学校将正式执行退学处理决定。
联系电话:
纪检监察室:0731-88120159
特此公告
附件:休学期满逾期未复学学生名单
长沙南方职业学院
2025年5月9日
附件:
休学期满逾期未复学学生名单